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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项目建设钉子户(钉子户如何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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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破解征地拆迁十大难题

征地拆迁是项目开工建设的重要前提。如果是一进场顺利地拿到地,项目开局良好进展顺利,施工计划就可以如期实施,施工进度就有保障;如果是征地拆迁遇到梗塞、让地不顺畅,项目如期竣工和兑现合同承诺的计划将要落空。这项工作开展的是否顺利,直接影响工程进度、施工工期和项目管理成本。如何解决征地拆迁困难中的问题,既保障项目快速开工的用地需求,又能和谐征迁维护好群众利益,实现“路地双赢”,是我们在工作中急需破解的难题。

一、征地拆迁凸显的几个问题

1、群众工作不好做。造成群众不愿意征地拆迁不外乎有几种原因:一是补偿标准不高。群众嫌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过低,说实话节衣缩食一辈子,好不容易建起的房屋,遇到基础建设,需要顾全大局,房子拆迁让路,但对经济困难的拆迁户来说,出现一些家庭无力购买超出部分的面积,造成无房可居的问题。二是安置点位置不理想。许多群众都倾向于就地安置,新安置点不如原来老房子环境如意,无论就医孩子上学,还是大人上班上街购物,出行不方便,新安置点服务不配套等。三是受传统思想的影响。有些人较为迷信,认为现在住得很好,人丁兴旺,子孙如鱼得水,这一切归功祖屋风水和祖宗保佑,搬家有可能把好风水搬掉了,心里忐忑不安老大不乐意。四是期望值过高。受利益趋动的影响,群众的各类情绪和矛盾总是不可避免的,遇到百年拆迁难得的机遇,认为应该向政府多要钱,条件不答应就赖得不搬,讨价还价的“钉子户”应运而生。五是土地收购的失落感。土地是农民赖于生存的保障,让农民离开土地就是剥夺了农民的保障。农民恋乡恋土的情结浓得化不开,已深入到骨子里了,没有了土地生存保障受到极大的挑战,又没有其他谋生出路,在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民身上尤为显得明显。

2、地域性征地拆迁壁垒。征地拆迁难不能一概而论,稍微加于区别就不难发现,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的进度要明显快于地方基础设施项目,铁路项目要好于公路项目。原因是重点项目建设有资金保障,领导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不一样,做事雷厉风行,一招一式落地有声,从省、市、区、县、镇、乡(街道)自上而下均成立征地拆迁办事机构,专门有一帮人为重点项目建设服务,找人办事极为方便。而地方性建设项目,因建设需要匆匆上马开工,资金来源有不确定性,缺乏雄厚的资金支撑,捉襟见肘,一时无法与征地拆迁户兑现,导致征地拆迁工作无限期的拖延。其次,受当地经济利益的趋动,一些部门和个人以维护群众利益不受侵害和发展地方经济为由,说一套做一套,明一套暗一套,吃拿卡要,施工单位叫苦不迭,实在逼急了施工单位就用打架形式来推动拆迁,虽然做法不理性有些欠妥,但是也没有办法的办法。有些地区利用新闻舆论来推动征地拆迁倒不失为好办法。同样是国家重点项目,不同地区和省份,由于办事力度做事风格迵然不同,征地拆迁地域性差距明显。

3、征地拆迁机制不完善。首先,征地拆迁中政府与被拆迁者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主要表现在土地补偿费和房屋拆迁费标准的补偿标准过低,体现不出地区差异;拆迁补偿政策混乱,同一区位的不同项目征地拆迁成本补偿标准不统一,政策延续性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成本无固定增长模式,缺乏统一的标准依据;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不到位,既定的保障政策没有得到有效执行,重拆迁轻安置现象依然存在。其次,征地拆迁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工作方案不够完备,补偿标准没细化。在全国或在全省范围内没有统一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经济开发区和非开发区补偿不一样,随意而为,缺乏完整的补偿标准体系,没有建立能够随经济环境变化而变化的补偿标准周期性调整机制,严重伤害了拆迁户的利益。第三,安置工作有缺陷。征地拆迁的安置工作为头等大事,使失地农民尽快得到基本充足的养老保障,做到安置工作达标后方能进行拆迁,但是有些地方急功近利,缺少周密成熟考虑,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关系的分配机制不明显,群众有抵制情绪,安置工作反反复复,害苦了施工单位。第四,征拆人员积极性受限。有些地方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相对有限,相关工作人员经济待遇相对较低;地方许多长期在征地拆迁一线的同志,经常被投诉或被个别群众辱骂骚扰,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积极性。第五,施工单位利益难于得到保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村民的利益一旦得不到满足,就把火烧到施工单位头上,干扰你正常施工。虽然出气对象是施工单位,但是真正的矛头不是对着他来的,逼迫政府作出让步。施工单位不折不扣成了“冤大头”,设备闲置和人员窝工费用由谁来承担?为此十分纠结。

二、破解征地拆迁难题的几点策略

征地拆迁从表面看是政府的事儿,掏钱是政府的事儿,面子也是政府的事儿,拆得动拆不动和施工单位勿搭界,如果这样认为是大错特错了。征地拆迁难题不解决,无地可用,队伍上场后没有活干,设备闲置,经济损失尴尬境地自然不可能避免。因此,加强协作,积极参与,主动配合,主动出击,是破解征地拆迁的难题的唯一出路。

1、充分做好征地拆迁前期准备工作。征地拆迁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是确保征地拆迁工作有序进行的前提。首先,与地方征迁部门搞好工作对接,配合地方征迁部门摸清情况,把土地类别、房屋面积、青苗品种规格以及受征人等相关情况调查清楚,登记造册。其次,制定完善的征地拆迁工作方案,把工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情考虑在先,充分准备。通过实地调查,制定符合实际情况并进一步细化的征地拆迁方案,组织项目人员一起攻关。再次,设置项目征地拆迁办公室,配主任和征迁员,同时,要成立征地拆迁领导小组,项目经理和党工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既要挂帅、又要出征,亲力亲为抓征迁。对征地拆迁工作,要结合当地实际进行细化,时时关心,时时跟踪,盯住不放,狠抓落实。

2、提高征地拆迁工作服务水平。一是掌握政策和熟悉业务。作为征地拆迁工作集政策性和业务性很强的工作,融合了社会学、心理学、关系学,涉及太多单位和拆迁户的利益,必须对征地拆迁政策有所了解有所掌握,说话谨慎,不能信口开河,做事谦逊,要小心翼翼,在处理业务向群众宣传时,要把握好方向,自己要做明白人。二是具备较强协调和沟通能力。征地拆迁免不了与人打交道,上至政府公务员下至平民百姓,征地拆迁矛盾需要协调与沟通,如果不会做协调和沟通工作,不仅不能够解决问题,还有引起对方的反感可能激化矛盾,因此,学会说话,提高沟通技巧很重要。三是超前工作意识和应变工作方法。主动上门求教,态度要虚心诚恳,在了解征求意见基础上,从诸多信息中梳理出有用的信息,超前谋划,应对瞬息万变的征地拆迁工作。

3、充分认识征地拆迁任务的艰巨性。由于国家对土地管理日益规范,老百姓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越来越强,所以,征迁工作越来越难做。一是坚定信心。碰到征地拆迁难题不能退缩,遇到挫折不能气馁,人都是逼出来的,只要你努力去做,不怨天尤人,办法总比困难多,一定有克制困难解决矛盾的办法。二是依靠地方政府。政府是征地拆迁的主体,必须与政府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尊重当地风俗,以礼相待,真诚同对方交朋友,先拜访后办事,合理反映我们的诉求。要学会心细、腿快、脑灵、嘴甜、多磨的工作本领,让政府体会到我们没有地不能施工的难处。“感情有,喝杯酒”,有时一起吃餐便饭,酬谢一下对方也有必要。三是交好私人朋友。做好事情想要成功,需要领导也需要朋友。个别老百姓为了自己的利益,不会与你讲政策,只会无理取闹。讲实惠、讲现实,有时政府人员也拿他们没辙。碰到难缠的“钉子户”,不能懈气,请当地有威望、且为共同熟悉敬重的长辈或领导出面做协调工作,为工作甚至和所谓的“钉子户”交朋友,任何事情总会有变化的,坚信天下没有永远的敌人和永远的朋友,有时候敌人也可以变成朋友。四是吃苦耐劳的牺牲精神。征迁人员难免要受气、受苦、受累,甚至被施工队伍和村民所误解,出力不讨好,心酸只能住肚子里咽,学会忍辱负重,遇到复杂问题和尖锐征迁矛盾时,需要攻坚,连续地做思想工作,也许你正常的生活规律完全打乱,但,你必须学会坚持挺住。

4、打造平安工地共建“路地双赢”关系。征地拆迁顺不顺和谐不和谐,虽然有多种原因,但是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事在人为和处理艺术,看我们自己愿意不愿意付出。因此,在对外宣传、外部环境协调上必须把握好关键几点:一是注意政策宣传教育工作,把征地拆迁政策和项目建成之后交通改善给地方带来的好处向群众讲清楚,妥善解决群众提出的困难和问题,以取得群众的理解支持。二是对于个别钻政策空子借机闹事,敲诈、堵门、堵路等,严重影响施工秩序的行为,一方面进行有理有节地进行劝阻、批评、教育、警告、制止,软硬兼施,灵活运用;另一面和当地公安取得联系请他们出面调解矛盾解决问题。三是对群众合理诉求决不能视而不见。比如:因重载施工车辆造成当地村道路损坏,需要补修道路;因施工钻孔桩,泥浆外溢,流入农田,造成污染;因山体机械开挖和爆破施工,对周边村民的噪音影响,村民要求项目调整施工时间等等。对于群众合情合理的诉求,尽快予以答复和解决,避免问题扩大矛盾升级,影响和谐共建“路地双赢”关系。四是力所能及为群众排忧解难。对于落后和经济相对欠发达的地区,群众生活还比较艰苦,脱贫致富的愿望较为强烈。首先,对于有劳动能力特别困难的村民,介绍到我们工地干活,帮助其解决困难;其次,在修施工便道的同时力所能及的帮助他们修桥补路,方便村民出行,“积小善为大善,积小德为大德”。第三,对于村民遭遇干旱和洪灾等自然灾害,要雪中送炭,支持他们兴修水利渡过难关。五是开展送温暖工作。与当地学校开展帮扶结对子活动;重阳节关爱老年人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等等。改善关系,主动示好,是营造和谐“路地关系”一计心灵良药,问题和矛盾迎刃而解。

【重庆律师】

拆迁时遇到钉子户 怎么解决呢?

1、根据国务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建设部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可以申请强制拆迁,但必须遵守强制拆迁程序。

2、强制拆迁程序:

①拆迁人依法提出强制拆迁申请。提出强制申请时,应当提交7种资料,1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2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3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4被拆迁人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5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或补偿资金证明。6被拆迁人拒绝接受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7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②作出行政强制拆迁决定。市、县人民政府收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行政强制拆迁申请后经过审查,对应当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应作出书面的准予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同时责成被拆迁人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执行部门)实施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决定书应载明行政拆迁的日期,该日期不得少于15日,以便督促其自动履行搬迁义务。该裁决书已按送达方式送达。

③进行执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拆迁房屋及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并作好执行笔录。该笔录应由执行人、见证人(在场人)、公证人签名。

钉子户的解决措施

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用地在不断外延扩展的同时,老城区的更新改造也在不断推进,导致拆迁数量大增,由此引发的矛盾也十分突出。政府拆迁部门当前面临着两大老大难问题,一是城中村的拆迁;二是征地拆迁。前者是旧城中遗留的问题;后者则是城市扩建,征用农民土地的问题。城市发展越快,拆迁问题越多。国家信访局接待的群众集体上访,反映企业劳保、城市拆迁、征地三类问题的批次和人次占到60%以上,其中以房屋拆迁和居民安置为中心的城市拆迁冲突成为群众上访的一大焦点。政府若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只顾一味开发,忽视群众利益,导致的不单单是拆迁户的不满,更为严重的是触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因此,有效化解城市拆迁中的”钉子户”问题势在必行。

摆正位置,抓住关键

目前城市建设发展很快,城市规划的发展离不开政府,拆迁问题的解决也离不开政府,但关键问题是政府应该认清自己在拆迁过程中的位置。政府主要的任务应该侧重于规划管理和适当审批,而不应过多地介入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补偿问题的具体解决过程,要从执行过程中解脱出来。为此,要注意和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商业利益与公共利益问题。如果是依照市政建设的需要,拓宽马路,在原地修建公共图书馆等,拆迁户应服从公共利益。但很多”钉子户”面对的是开发商,面对的是拆掉民用住宅修建商业建筑,根本就没有涉及国家利益。某些人挺会”挟天子以令诸侯”,假借满足公共利益而大量地用于商业目的,大量租用行政权力来牟利。所谓社会公益性是来源于公众的利益,应直接造福于民众,而不是首先造福于商人,更不能千方百计”绕道”公共利益,假借国家之名,谋取商业利益。因此,在城市拆迁中,政府出面解决拆迁问题时,分清开发商利益与国家利益是拆迁问题的核心,是能否动用行政拆迁的必要依据。

二是政府强制拆迁问题。当拆迁户与开发商在不能够达成搬迁赔偿协议时,开发商向当地政府申请行政强拆,拆迁户予以暴力抗拆并非针对国家,而是针对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开发商。政府处理属于商业性质拆迁”钉子户”事件,就得分清是民事纠纷而非行政纠纷。是民事纠纷,就应本着双方当事人平等原则,依据民法处理,并非像行政纠纷那样,国家司法机关必须介入。因此,处理属于商业利益的拆迁,公民与国家利益没有法律上的实质接触,政府出面是否合适,需要慎重考虑。

三是协调服务问题。赔偿一口价,强买贱卖,赔偿款不足或异地安置、回迁安置不合理是造成钉子户不愿搬迁的重要原因。政府一方面作为开发商的引凤人,有必要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而另一方面面对的是补偿款不到位,住户不愿拆迁的坚决态度。在此既不能阻碍城市商业发展,又不能进行强制拆迁侵害公民私有财产。对此,政府部门应该摆正位置,端正作风,以协调的态度做调解员,促使开发商、拆迁户重新协商,而不应该以强制拆迁为手段,威胁一方尽快达成协议。

强化行政监督,关注民生促和谐

加强政府监督职能,督导合法化拆迁,促使城市综合整治拆迁项目运作规范化。居民对城市规划建设项目有拆迁知情权和异议权,拆迁项目应及早规划(至少半年前)公示于民,将项目的性质、用途以及规划图公布。拆迁户可在政府监督下采取听证制度行使知情权、异议权,防止拆迁方暗箱操作,杜绝”一口价”现象发生,保障拆迁户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同时也可避免拆迁户漫天要价现象发生。评估工作是补偿安置的前置条件。政府部门应该尽快建立完善的拆迁评估机制。一是允许多方评估机构参与拆迁评估,评估赔偿方案由政府、开发商、拆迁户通过评估机构分别提出,最后开发商与拆迁户在政府的监督引导下协商拟定拆迁赔偿方案,避免开发商霸王价、一口价,损害拆迁户利益。二是拆迁管理部门要与拆迁单位、拆迁评估机构分离,确保拆迁管理部门独立、公正地履行行政管理职责,避免政府拆迁部门在拆迁 “钉子户”问题成因及推进和谐拆迁的对策措施中暗箱操作,徇私舞弊,保障拆迁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拆迁中的弱势群体主要是那些低收入、住房面积较小的”双困”家庭,拆迁过程中完全靠市场机制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促使拆迁户不愿拆迁的主要原因。加快低价位住房建设,最好是拆迁安置用现房,尽量减少拆迁给百姓带来的困难和不便,尤其是老城区改造拆迁,大多居民都是老年人,无法安全度过腾仓期,且生活大多比较困难。满足被拆迁居民的住房需求是解决搬迁户的先决条件。各地应大力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的商品房,保证符合条件的被拆迁居民能够选择不同档次、不同类型的住房。或者在廉价住房供应体系相对完善的城市,通过廉租住房解决弱势群体基本的居住问题。力争多渠道解决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避免因拆迁造成新的住房困难。

加强法制建设,严格依法办事

修改完善政策和法律法规,是做好拆迁工作的重要依据和条件。面对拆迁,政府处理”钉子户”问题,一边是刚刚颁布的《物权法》,一边是中外记者”长枪短炮”的舆论风暴,扒不扒都尴尬。《物权法》是维护公民权利的标志性法律,可关于拆迁,它无非是简单的法条阐述。具体到复杂的拆迁现状,现有的拆迁条例作为政府规章显然落伍老迈不合时宜了。因此,要敦促政府尽快修改完善拆迁条例,使其与”物权法”实现无缝对接,避免城市开发中当地方政府使用”蛮力”拆迁时出现的被动局面。重庆”钉子户”事件,法院强调限期拆迁之际,重庆市九龙坡区区长黄云在3月31日上午区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该项目原国土批准用地面积为2.35万余平方米,其中,实施杨家坪环道、轻轨、公交换乘站等市政设施建设用地约1万平方米;办公、商用、住宅综合建设用地为1.3万余平方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房屋拆迁是属于公共利益需要,还是属于商业利益需要,双方争执较大。建议国家尽快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准确定位公共利益,以避免拆迁尴尬。总而言之,作为政府行为的城市建设拆迁,应让拆迁户得到应有的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赔偿,感受到社会的进步,只有真正实现对公民私有财产的尊重和保护,公民才能真正告别拆迁带给他们的苦痛。工作方式简单、粗暴,在政策面前不能人人平等,都是“钉子户”产生的原因。对此,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当前和谐拆迁迫切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

如何解决钉子户问题

先协商,不行请政府解决,先断水断电,还不行就封路,等钉子一出家门就支开,然后拆

  • 评论列表:
  •  南殷卮留
     发布于 2022-07-13 14:12:27  回复该评论
  • 定的保障政策没有得到有效执行,重拆迁轻安置现象依然存在。其次,征地拆迁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工作方案不够完备,补偿标准没细化。在全国或在全省范围内没有统一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经济开发区和非开发区补偿不一样,随意而为,缺乏完整的补偿标准体系,没有建立能够随经济环境变化而变化的补偿
  •  惑心风渺
     发布于 2022-07-13 18:13:58  回复该评论
  • 速开工的用地需求,又能和谐征迁维护好群众利益,实现“路地双赢”,是我们在工作中急需破解的难题。一、征地拆迁凸显的几个问题1、群众工作不好做。造成群众不愿意征地拆迁不外乎有几种原因:一是补偿标准不高。群众嫌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过低,
  •  闹旅海夕
     发布于 2022-07-13 10:59:13  回复该评论
  • 迁的,应作出书面的准予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同时责成被拆迁人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执行部门)实施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决定书应载明行政拆迁的日期,该日期不得少于15日,以便督促其自动履行搬迁义务。该裁决书已按送达方式送达。③进行执行证据保全。实施强
  •  俗野轻禾
     发布于 2022-07-13 11:36:45  回复该评论
  • ,随意而为,缺乏完整的补偿标准体系,没有建立能够随经济环境变化而变化的补偿标准周期性调整机制,严重伤害了拆迁户的利益。第三,安置工作有缺陷。征地拆迁的安置工作为头等大事,使失地农民尽快得到基本充足的养老保障,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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